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市支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日期: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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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市支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市支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市支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市支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市支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信息和咨询,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进行各种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二)、负责同各国贸易界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技术界人士代表团来我市访问和考察;组织我市经济技术界贸易代表团、考察团出国访问和考察。
(三)、组织我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和团体在境内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
(四)、负责涉外法律、法规、经济贸易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工作。
(五)、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相关的其他事项。
(六) 负责在国家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本地区出口商品原产地签证和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
(七)、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 联络部(法律部)
负责文秘、人事、财务、会计及对外联络、出口商品原产地签证等方面工作;
(二) 展览部
负责展览、信息、法律、仲裁等方面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贸促会2020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市支会(一户单位)
第二部分 盘锦市贸促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9.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8.9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主要是年末批复的应付职工薪酬经费等,属于财政应返还额度。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35万元,降低8.8%,主要原因:压缩经费。
(二)支出总计175.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8.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万元,资本性支出0.36万元。
2.项目支出6.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9.13万元,降低9.84%,主要原因:压缩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81万元。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经费(辞退费)及受疫情影响,原计划走出去改为线上培训或改期至明年举办等原因形成的结余,属于财政应返还额度。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78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一是应付职工薪酬经费(辞退费)按规定按月发放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项目取消或改为线上举办或改为明年举办等原因形成的结余,属于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5万元,项目支出6.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13万元,降低9.84%,主要原因: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减少了部分开支;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项目取消或改为线上举办,支出相应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8.59万元,占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5.16万元。占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94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1.05万元,主要是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缩经费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项目取消或改为线上举办,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0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28万元,主要是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05万元,主要是为机关人员缴纳的大额医疗的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145.16万元,具体包括
(1)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5.86万元,主要是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3)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和服务支出(项)6.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8.5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59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调资增人,提高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减少了部分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参加任何团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均为0,无任何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19年本单位均为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无外事接待支出事项和用途。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均为0,无任何变动,主要是2019、2020两年无公务接待事宜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下降2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严格管控公车使用,减少了部分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未做预算,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万元,比上年减少6.07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减少了部分开支。具体支出明细: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0.28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取暖费2.48万元、差旅费0.07万元、租赁费0.13万元、劳务费0.94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贸促会本级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我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万元,自评平均分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继续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和细化管理,继续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为主线,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目标为导向,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根据相关制度规定,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新工作模式,创新方式方法,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2. 部门评价情况。
市贸促会本级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
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1万元。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资金,年初批复预算12.0万元,实际到位11.0万元(财政压缩资金1.0万元),实际拨付11.0万元,项目的到位资金及拨付基本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 2020 年年初设
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
0.5万元,执行数为 0.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为企业服务,购置电脑及软件维护,已完成。.
对企业国际经贸规则及原产地认证业务普及项目自评综述,根据 2020 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 1.0 万元,完成预算的 67%(财政压缩资金0.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面对疫情对经济和生活的严峻影响,一是多举措应对疫情真心帮助企业。组织本市涉外企业参加由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相关部门等组织的管理经营能力建设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疫情期间跨境电商及外贸企业应对技巧、全球疫情蔓延中企业如何寻求突围等网络培训,帮助解决疫情防控下“走出去”企业在对外投资、法律服务及境外合作区领域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QQ群、微信群等即时工具平台快速、便捷的优势,及时向进出口企业发布商贸预警、防控指南、政策措施、商机活动等经贸信息50条,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变化、谋求发展工作。积极推广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实现任何地方“足不出户、随时出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开通服务热线,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为企业提供咨询并先行办理预审,缩短办证时间;为外贸企业提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排查相关风险,结合企业对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推荐申请办理出具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系列活动受到了企业的肯定,也增强了他们战胜疫情的信心。
境内外贸易展洽促进活动及培训论坛联络服务对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 2020 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 9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 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财政压缩资金0.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以“产业融合、城乡融通”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在盘锦市乡村振兴产业园展示中心成功举办。根据博览会筹备工作统一部署,盘锦市贸促会负责邀请50家采购商的工作任务,成功邀请全国各地域外采购商89家共158人到会采购,促成现场采购交易100多万元,达成多项合作意向。此外,成功支持举办2020(盘锦)外贸出口商品转内销交易会,本届交易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共设国际标准展位200个,共有广东、福建等地区的200余家企业参展。展品品类过千种,参展商品过万种。本届交易会邀请到了来自全国各地区的外贸企业80余家。为期10天的展会参观采购超20000人次,现场交易额突破300万元。
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帮助企业节约办事经费、节省时间成本,从提高企业效益出发,点对点为办理原产地证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共为9家企业办理原产地业务注册,签发一般原产地证12份,签证金额19.7111万美元,协助签发优惠原产地证27份,签证金额51.9822万美元,并为企业提供经贸信息服务200多条。为提高企业对原产地证的认知,增长相关知识,扩大认证服务工作,参加原产地认证培训班2次,学习相关政策动向,分析与防范重大风险,切实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受到参会企业的一致好评。
促进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辽阳、葫芦岛两市贸促会建立合作机制联手助力经济发展。签订了《盘锦市贸促会与辽阳市贸促会建立友好经贸合作关系意向书》和《盘锦市贸促会与葫芦岛市贸促会建立友好经贸合作关系意向书》,约定与两地贸促会建立合作和互访长效机制,不定期召开经济合作和项目洽谈,互荐双方精准接洽的活动和项目,定期互访调研交流信息,共同促进两地行业、企业和民间团体间合作,与各地区贸促会联动,促进本地品牌商品异地流通。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9.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支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盘锦支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