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更便利!中国与泰国、贝宁AEO互认安排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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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7月29日发布公告,中国海关与泰国海关、贝宁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安排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互认安排实施后,中国海关与泰国海关、中国海关与贝宁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在进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较低查验率、优先查验和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等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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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7月29日发布公告,中国海关与泰国海关、贝宁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安排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互认安排实施后,中国海关与泰国海关、中国海关与贝宁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在进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较低查验率、优先查验和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等便利措施。